我们必须受苦   马丁·路德   “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——路14:27       我们虽说不能把我们所受的苦和十字架当作功德,或看为赢得救赎的方法,但我们必须背着十字架跟从祂为要效法祂的榜样。因为上帝的旨意不但要我们相信被钉十字架的基督,我们也须与祂同钉十字架,一同受苦,正如祂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。        所以每一个基督徒必须担负一部分十字架,而且不能避免。如保罗在《歌罗西书》一章二十四节说:“我要在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。”他的意思好像是说:“跟从基督的人数还不够齐全,我们也必须跟着走,这样好使基督的苦完全得到果效,不至欠缺。因此每一个基督徒应该知道他也必须担负十字架一部分的痛苦。”     然而这必须是一个实在痛苦的十字架,例如,丧失名誉、产业、身体、性命、这样的痛苦实在是很难忍受的,假使容易忍受,就不得谓之受苦。         如若你明白了这一点,你就会觉得你的十字架是轻省而容易担负的了。你也能安慰自己说:“如若我要作基督徒,我必须穿上基督所给我的服装。然而基督除了十字架以外,再没有给我别的服装。”